晋中市第一人民医院

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承诺书

发布者:院部办公室时间:2021-04-21 16:01:06浏览量:12836次

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承诺书

 

 

一、严格准守执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》、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》、《执业医师法》、《护士条例》等法律、法规,严格依法执业,合法开展诊疗活动。

二、严格按照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》中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,不超范围执业。不对外出租、承包科室。

三、所有医护人员具备相关的执业资格,并按规定及时注册或备案,不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。

四、严格遵守医疗技术临床应用、临床研究管理的规定,不将禁止类技术应用于临床,不违规开展临床研究项目。

五、严格遵守放射诊疗管理有关规定,放射诊疗设备未经许可不投入使用,开展放射工作场所检测,为工作人员和患者配备并使用防护用品,保证放射诊疗安全。

六、严格遵守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要求,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的人工终止妊娠。

七、严格遵守传染病防治和消毒管理的有关规定,做好传染病的预防、控制和疫情报告,加强医院感染管理工作。做好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、暂存和处置管理。加强医疗器械消毒灭菌和消毒隔离工作,防止交叉感染。

八、严格落实医疗质量管理相关规定,严禁过度检查、过度治疗、过度宣传等损害患者合法权益的行为。规范诊疗行为,保障医疗安全。

九、不使用不发生违反法律法规、规章等禁止的其他情形。

十、本将严格遵守本承诺,如有违反,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罚,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监督。